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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李庆华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14/12/16 作者: 来源:

经本人申请、组织培养、党支部一年的考察,认为已基本具备条件,通过组织政审,并经党总支审核,拟将李庆华同志列为发展对象。特此公示。

姓 名

性别

出生年月

籍贯

民族

学历

申请入党时 间

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

李庆华

197905

黑龙江宾县

本科

201206

201209

自公示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9日止,欢迎广大党内、外群众通过信函、电话或直接反映问题。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。

联系方式:

媒体传播系党委办公室8C107076923306159

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媒体传播系党支部

2014年12月16日